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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 _ | 设置锁定期的目的及股份限售规定 |
No.2 | _ | 不同板块、不同持股主体锁定期规定 |
No.3 | _ | 不同板块、不同持股主体减持要点 |
No.4 | _ | 不同板块、不同持股主体减持信息披露要求 |
No.5 | _ | 询价转让、配售转让的减持要求及信息披露要点 |
一、 设置锁定期的目的及股份限售规定
为避免大股东与主要管理人员变动给新上市公司经营业务带来不确定性与不稳定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监管部门一直对于A股首发、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所涉及股东持规定了一系列的锁定期、减持限制,股东所持受限制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并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在二级市场上市流通,并且不同减持的方式上还有减持数量、减持比例、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不同上市板块、不同持股主体在锁定期、减持、信息披露要求的方面因适用不同的监管规则而有所差异,本文将对全面注册制下股东股份锁定、减持及信息披露要点进行梳理以及横向对比,具体如下:
二、 不同板块、不同持股主体锁定期规定
(一)首次公开发行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转债

(三)重组取得的股份


(四)解除限售要求

三、不同板块、不同持股主体减持要点
(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东)



注:《减持细则》不适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二)特定股东(指大股东以外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东)

(三)董监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减持股份的亦适用)



四、 不同板块、不同持股主体减持信息披露要求
(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东)、董监高



五、 询价转让、配售转让的减持要求及信息披露要点
询价转让、配售转让是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特有的减持方式。2022年10月,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创公司股东询价转让、配售方式减持股份的行为,上交所修订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为减持细则中对于科创上市公司股东进行询价转让和配套方式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和信息披露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