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一段时间有人反映上市公司满足了减持三件套的要求(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但2024年度业绩大幅下滑也不能发减持计划。还有人说持股平台哪怕约定了不按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也被联合查了(那谁&税务局)。所以我对减持这个事的玄幻印象又升级了,还好我没有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二级也很久不炒了(这个赚钱要看大势,其实小散没有什么股神可说,大势好你买啥都能涨,无非是涨多张少的问题,2015年上半年别人让我买某只票,我买入的时候敲错了代码都能中三个一字涨停,跟技术完全没有关系)。
部分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是老板画的饼,为啥这么说,一来当时公司处于初创期,没有什么好捆绑利益的,只能说以后上市了,员工持股平台减持就可以享受股权带来的收益,哪怕一时半会儿减不了,那么减持前分红也是额外的收益。对,我现在虽然给不了你多少钱,但是我可以给你未来呀(啊,凤凰男一般也是这么说的)。从老板的角度来讲,怕员工赚不到钱跑了,又怕员工赚太多钱跑了,希望能把员工和股东利益绑定起来,给公司干活就像给自己家干活一样卖力,又怕员工太有主意到时候先一步减持套现不受控制了。于是乎老板就把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收入囊中,便于后续退出的管理,就是你能不能走还是要我说了算,想翻身做主人,没有那么容易。
在减持新规发布前,部分持股平台还算好操作,比如直接解散,股份间接让大家直接持有,大家自行处理股票。还有些中介帮持股平台做税筹,也是省了很多银子,但是税筹目前来看,不但不可能了,不被倒查把少交的税吐回来就算不错了,什么过了五年就算了,10年前的想罚还是可以罚你的(同样是行政机关,税务的处罚大多数公开看不到,看到的里面居然还有XXX,不像证监会——公开透明)。再比如逐步减持退出当时也算是很常见的做法,特别是在那个大宗交易也不用发减持计划的年代。
新规发布后,难受了,要么就是因为不满足减持三件套不能公告减持计划,自然就减不了。要么就是解散了也视同没解散,后续还是要继续绑定。所以矛头越来越显现。前段时间已经有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持股平台解散的案例出现了,嗯,人民群众内部的矛盾爆发了:

上面那个平台里面的LP都是资本大鳄,还不是纯纯的员工持股平台。针对员工持股平台,最大的矛盾就是老大在里面做执行事务合伙人,如果老大不在了,比如上班路上有辆车……(诶,这里不是把老大弄死,弄出去就好了),那其实就不用和老大绑定,至少未来减持就有盼头了。今年上半年有人问“诶,我看到那谁就换执行事务合伙人了,我们能不能干?”嗯,可以参考但不一定能复制,员工持股平台当时设立的背景、参与的人员、持股比例、拆分后实控人会不会变更、控股股东的持股情况、XX老师的意见等都有可能影响最终的结论。
前段时间公众号崇立研究梳理了近年来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案例《一问一答,员工持股平台如何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附案例)》,我就正好借用一下,研究一下解之前有没有共性问题,还有就是解了之后好不好跑。
案例情况汇总如下:
| 案例一 | 案例二 | 案例三 | 案例四 | 案例五 | 案例六 | 案例七 | 案例八 | |
| 板块 | 创业板 | 创业板 | 创业板 | 创业板 | 科创板 | 科创板 | 沪主板 | 创业板 |
| 是否减持受限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否 |
| 是否2024年业绩大幅下滑 | -206.13% | 否 | 否 | 否 | -455.34% | -70.42% | -67.43% | 否 |
| 员工持股平台是否5%以上 | 是 | 否 | 是 | 否 | 否 | 是 | 否 | 否 |
由上表可见创业板案例最多,双创板块案例为主,盲猜一来对大盘影响小,二来双创板核心技术人员多、科技含量高,应当予以激励和鼓励(什么话,主板就没技术含量吗?)。虽然不涉及二级市场减持,但如符合减持三件套的要求则有利于推动,上一年业绩下滑不一定是硬伤,但部分板块5%以上股东减持时确实有遇到过要求,持股平台比例低于5%较好,不影响实控人的控制权。
也就是说,公司很好、实控人不跑、持股平台很小,散就散了吧。
案例一(2025.8.26)
变更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实控人与持股平台不再有任何关系。持股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内按控股股东减持要求,6个月后仅遵守不得破发的要求,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超过5%。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老大在平台里面的份额还是比较大(54.29%),而且还做了相关承诺。因5%以上股东直接解散还是视同没解散,所以建议先二级市场减持到5%以下,再拆平台,后续就可以自己减自己的了,老大的间接持股回归到直接持股:

业绩情况:

分红情况:

发行价:43.23元
案例二(2025.8.5)
变更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实控人在持股平台中还有一丢丢的LP份额。

虽然只有一点点了,但实控人未来的股份变动还是有25%的限制:

如果按照持股平台等份额分配的话,第一年减一点,第二年全部减持。如果按照不按份额比例分配的话(有限合伙协议中做了规定),那么第一年员工们可以先全减,老板减一点,第二年老板一次性减持完毕。拆平台的必要性不强:

其余承诺和上一个案例一致。持股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6个月内按控股股东减持要求,6个月后仅遵守不得破发的要求。
业绩情况:近三年盈利且稳定,不存在大幅下滑的情形。

分红情况:

发行价格:16.24元
案例三(2025.6.27)
变更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受让了大部分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额,百姓们都得到了解放,剩余实控人份额没有变,部分高管出让了不超过25%的合伙份额:

同时也找了中介机构站台:

公告中没有特别说明未来减持的要求,但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后的持股平台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已经很大了:

不排除进一步增持的情形,如果希望有更进一步的关系,那还减持个啥,而且群众都已经退出了,人民矛盾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减不减什么时候减就不重要了。
业绩情况:稳定

分红情况:大把的银子

案例四(2025.6.20)
和案例一类似,老大LP的份额还剩的比较多,但承诺写的和案例一不太一样:

没太懂,感觉就是持股平台减持的时候老大不减对应的份额,让其余的份额先减持先分配。如果老大减持对应的份额,单独发减持计划。所以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持股平台不存续了,好在四个持股平台的持股比例都不高:

业绩情况:稳定

分红情况:

案例五(2025.4.19)
和案例一类似,老大LP的份额还剩的比较多,两个持股平台持股比例不高:

承诺事项中未对老大还是LP未来减持有啥要求进行特别说明:

业绩情况:

分红情况:

发行价:38.85元
案例六2024.12.31
不涉及员工持股平台换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问题,但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后还视同永久绑定,减持还要合并计算,而且解除后无实控人了:


持股比例合计50%多,有点大,感觉后续就是自己找下家各自协议转让,或者在可以发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一点一点的二级减持一部分。
因为公告是去年12月份发的,于是我就把630之后的公告捋了捋:


And:

业绩情况:

分红情况:

发行价:28.28
案例七2025.4.15
沪主板上市公司,持股平台比例较小:

承诺也非常简单:

业绩情况:

分红情况:

发行价:11.25
案例八(2024.11.27)

业绩情况:

分红情况:

首发价格:13.7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