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减持新规出来之前,大家都觉得这不是件事,因为《股票上市规则》告诉我们:

上面红框框的意思是首先你必须是5%以上的股东
所以——小股东不带玩!
然后作为5%以上的股东你质押超过5%以上的时候才需要公告
所以——只质押一点点的比如1%的不带玩
如果没有公告就会被处罚,比如:

另外超过5%以后再质押不论多少都必须公告
不是说你第一次质押了5%公告了,下次再补充质押1%就不用公告了
错!
只要是达到5%以后的任何一笔质押都需要公告
还需要在公告里面说清楚截至目前已经累计质押了多少多少
如果没有做到?
就可能会被处罚,比如:

看完上图的监管函可能你觉得不解,每次质押不到5%为啥要发函?
其实如果看公告的话会明白这两笔质押是达到5%以后的补充质押
只不过后续补充质押的单笔比例没有超过5%而已
看下他家2017年6月1日的公告就知道啦!


这嘎达深交所公开的投资者热线问答也解释过:

所以对于股权质押来说触发披露的义务是:5%到无穷大
当然除了没有及时披露之外,如果股权质押违反了相关承诺也是要被处罚的
比如你承诺在一段时间内不质押但偷偷质押了

所以说做承诺的时候一定不要脑子一热
做了承诺之后脑子更不能热

当然如果几个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关系也是需要公告的
有处罚案例为证!

对你说上面两个股东其中之一就是5%以上股东
如果一堆小股东都不到5%,但是符合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合计到了5%
这样的话质押是不是也需要公告呢?
需要!有案例为证!
比如凯撒旅游家的几个小股东就都没有超过5%
但是属于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了5%以上
因为没有公告所以收到了交易所的监管函

但是比较费解的是深交所咨询易中曾经这么说过:

然后很多同学也跳出来说我家一致行动人也质押了也没有披露也没有事
好!反观凯撒旅游的案例为啥会被交易所揪出来?
因为那几个小股东虽然小但是还是进了上市公司的前十大
也就是进了年度报告的那张表
但是对于没有进年度报告那张表的小股东
就算是一致行动人的话
偷偷质押了也很难被发现(除非上市公司通过中登的数据自行揭发的除外)
所以说遇到这种情况
要么就从严(特别是进入前十名的情况)
要么就偷偷闷着不披(有很多成功案例不在此一一揭发)
好吧,绕了那么大一圈
该说减持新规对股票质押的影响了吧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也就是说这里比《股票上市规则》更加严格了一些
5%以上的股东不管质押多少,哪怕质押零点几也需要公告
比如:


但是上述这种情况如果是没有公告会不会被处罚呢?
根据截至到目前的监管案例来看
还没有发现!
但是建议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是从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