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募股权基金合理避税操作
税费是私募基金成本的一大支出,如何减少税费是投资机构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在实际业务中,私募股权基金多采取公司制、合伙企业制形式,合理降低税收成本,是一项系统且需注重合规的操作。
基金管理人可能是公司制,也有可能是合伙制企业。管理人主要的业务收入可能包括管理费、超额分成收入,以及投资分红。此外,可能还有一些咨询收入。而对于基金而言,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主要征税科目,那么在实际业务中,该如何降低私募基金的实际税负呢?
一、选择适当的基金组织形式
私募机构在设立基金时,应慎重选择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及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在向各合伙人分配前无须缴纳所得税,在分配后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既可以避免繁冗的公司制管理程序和所得税的双重征收问题,也可避免信托制多增加的费用及监管带来的时间成本。
二、选择恰当的投资人主体形式
投资人在出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既可以选择以自然人身份也可以选择企业身份。不管是生产经营所得还是股权投资收益所得,法人普通合伙人和法人有限合伙人都是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生产经营所得,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和自然人有限合伙人都是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缴税。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在股权投资收益为主的合伙企业中的所得是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缴税。
因此,要综合其所得的性质及合伙人的性质进行筹划,同时也要考虑法人合伙人如果是自然人成立,后续的分红也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投资者性质的确定中,需要考虑法人组织的合伙企业其实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要充分考虑综合税负的比较。
三、合理利用税前可抵扣费用
准予扣除项目是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合理利用可抵扣的税前项目,如将一些给员工的现金支出变成职工福利项目,充分扩大税前可抵扣的项目。
四、恰当降低企业账面利润
有限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基金出资人获得分配收益之后,自己申报纳税。如果规划较好,通过增加相关费用和亏损进行抵扣,降低账面利润,也就降低了所得税。
此外,还可以改变其利润分配方式,合伙企业在年底时可以将利润变成固定资产,尽量缩短折旧年限,这样折旧金额增加,利润减少。另外,采用的折旧方法不同,计提的折旧额相差很大,最终也会影响所得税额。也可提高坏账准备的提取比率,通过管理费用支出减少当年的利润。
五、利用注册地域优惠政策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一直是私募基金选择注册地的重要考量。目前全国各地区基金注册税收有一定优惠政策,可以经过考察后利用地域优惠政策,不过需要注意当地政府的财政实力和具体优惠政策可兑现的考量。
参考文章:
1、【实务操作】私募股权基金合理避税:已投项目属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避税操作
2、【实务操作】企业(包含基金)股权投资退出过程中合理避税的实务操作
5、【实务操作】基金管理人取得超额业绩分成收入的合理避税实务操作
6、【实务操作】合伙型基金LP合理避税之向关联企业转让基金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