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那么是不是说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就可以不设绩效考核指标?有案例吗?
(1)不设个人考核要求

(2)不设公司考核指标

2、公司当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得以当年作为考核期。那三季报10月底披露,能10月15日披股权激励方案吗?
目前最新监管口径是下图,虽然规则还没调整,但需要按监管口径来:

关于具体案例,之前有整理过《股权激励很难让所有人都满意》。
3、那随便先定一个业绩考核指标,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后,再调整业绩考核指标行不行?
行,但是也有时间限制:

案例:草案中的指标

第一次调整,全部调整,然后被问询:

问询后,未减少当年条件,后两年调低:



4、绩效考核指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则上不可随意调整,对标公司范围原则上也不得随意调整,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原则上对标公司范围不得随意调整,那么没有原则的话是不是就可以调整?
之前整理过《股权激励授予后想改考核指标?》,里面有举案例。
不过监管也提到一个反面案例:

案例:首次调整

问询后回复调整原因:

5、大股东持股比例比较低,为了防止野蛮人,是不是可以先做股权激励然后激励对象把表决权都委托给大股东呢?

案例如下:

6、但是科创板最先开了头,控股股东也是可以参与股权激励,后来创业板也变成了注册制,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激励股份给实控人或者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7、草案前6个月内有买卖股份的一定不能做激励对象吗?
不一定,根据目前市场案例来看,需要分具体情形:

8、预留股份不得超过20%,如首次授予有人不参与,那么可以放到预留股份里面吗?
如果放入后预留股份比例超过20%则不可以,因此有以下几种方式:
(1)减少激励股份总数

(2)不调整激励股份总数,在内部重新分配一下

(3)首次预留不超过20%,放入预留股份,总股份数实质也是减少了

9、限制性股票解锁时产生纳税义务,没有钱纳税的话,只能通过减持,那么董高减持的比例是上年末的25%还是本次解锁的25%?
先说答案:上年末的。



案例:
本次解锁1.36万股

减持计划1万股,非解锁单次的25%

10、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是否可以卖出将本金还给个人?
目前的口径:没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