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丨任期未满提前离职的董监高,怎么减持?
董监高丨任期未满提前离职的董监高,怎么减持?

董监高丨任期未满提前离职的董监高,怎么减持?

对于任期未满提前离职的董监高,减持规则比正常离职更复杂,需特别注意双重时间锁+持续额度限制。

一、提前离职的减持时间限制(分两阶段)

阶段一:离职后6个月

➤ 完全禁止减持
无论原任期是否届满,离职后6个月内(自然月)不得转让任何股份。
案例:某董事任期至2025年12月,但2024年6月提前离职,则2024年6月-12月期间禁止任何减持。


阶段二:原任期届满后6个月

➤ 继续受25%年度额度限制
从离职满6个月起,至原任期届满后6个月期间,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
计算公式:
可减持额度 = 当前持股总数 × 25% ×(剩余受限月数 ÷ 12)
案例:
张麻子原任期至2025年4月18日,2023年11月提前离职:

  • 2023年11月-2024年5月:禁止减持(阶段一)
  • 2024年5月后:进入阶段二
  • 2025年4月18日(原任期届满)至2025年10月18日(届满后6个月)期间,仍受25%额度限制。

二、四大核心操作要点

1. 双重时间锁叠加

例如:原任期剩余3个月,则总受限时长为6个月;若原任期剩余8个月,则总受限时长为8+6=14个月。

  1. 时间锁1:离职后6个月(硬性禁售)
  2. 时间锁2:原任期届满后6个月(额度限制)
    总受限时长 = max(6个月,原任期剩余时间+6个月)

2. 额度计算的特殊性

  1. 若原任期剩余时间不足1年,按实际剩余月数折算25%额度:
    可减持比例 = 25% ×(剩余受限月数 ÷ 12)
  2. 若跨自然年度,需分别计算各年度额度(如2024年可减持部分额度,2025年需重新计算)。

3. 承诺条款优先原则

  1. 若曾作出”任职期间不减持”或”离职后X年内不减持”等自愿承诺,即使满足法定时间条件,仍需遵守承诺(如XXXX案例中张麻子承诺”离职后18个月内不减持”)。

4. 股价破发等特殊限制

  1. 若存在破发(股价低于发行价)、重大风险事件等情形,可能触发额外锁定期(案例中因破发延长锁定期6个月)。

三、违规风险警示

违规行为后果
在禁售期内减持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证监会处以违法所得1-3倍罚款
超额度减持需回购超额股份,交易所公开谴责
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影响后续任职资格

四、操作流程图(提前离职场景)

提前离职  
↓  
确认原任期截止日 → 计算总受限时长(原任期剩余时间+6个月)  
↓  
满6个月后:核查是否仍在原任期届满后的6个月内?  
是 → 按25%×剩余月数/12计算当年额度  
否 → 解除额度限制  
↓  
同步核查:  
1. 是否存在价格承诺(如不低于发行价)  
2. 是否触发破发、重大风险等额外锁定期  
↓  
合规减持 + 提前15日公告  


五、注意事项

1. 提前离职时,必须明确记录原任期截止日(以股东大会通过任命的日期为准)。2. 若减持窗口跨自然年度,需分别计算各年额度(例如2024年12月解禁,2025年1月减持时需重新计算2025年额度)。3. 2024年8月实施的《减持管理办法》明确,通过离职规避减持限制的行为将直接认定为违规。

注:以监管机构最新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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