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沪A 不符合减持新规,可以协议转让吗?
案例丨沪A 不符合减持新规,可以协议转让吗?

案例丨沪A 不符合减持新规,可以协议转让吗?

2024年8月12日,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蒋丽与上海泉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转让给泉桥基金,折价约10%,交易价格约为1.61亿元。(注:引力传媒的控股股东为罗衍记,持有公司37.05%的股份。罗衍记与蒋丽是夫妻关系,二人同为引力传媒实际控制人。)

上市以来,罗衍记累计减持了逾10%的股份。

本次蒋丽名下股份清仓完成,罗衍记&蒋丽夫妇合计套现4.70亿元。

累计融资 1次:2.400亿

累计派现 2次:2359万 

2024一季报:基本每股收益0.03元;每股未分配利润-0.331元

2023年报每股股利无

2023中报未分红

近5年派现0次

结论:

根据减持新规管理办法,实际控制人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的情况下,是不允许在二级市场减持,这里特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盘后定价等,但是协议转让是豁免的。

也就是在目前的监管和融资市场情况下,想要大批量减持也好,融资也罢,对于引力来说,协议转让是唯一的方法。

先不要说引力传媒这几年经营情况,是否真正有所好转。

谁又能保证自己的公司永远基业长青呢?

凡事还是做两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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