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板
(一)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1. 价格范围:大宗交易价格需在当日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90%—110%)
2. 盘后定价交易:以收盘价或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成交。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如新股上市首日)
1. 上交所:成交价格需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130%之间。
2. 深交所:成交价格同样需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130%之间。
3. 补充规则:
不得高于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已成交最高价的孰低值;
不得低于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已成交最低价的孰高值。
(三)其他特殊情形
无前收盘价的股票:成交价格需在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
固定价格申报:上交所允许在收盘后以收盘价申报,适用于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二、科创板
(一)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成交价格需在当日涨跌幅限制范围内协商确定。(80%—120%)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如新股上市首日)
成交价格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70%-130%;
2. 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
(三) 盘后定价交易
若通过盘后定价方式交易,成交价以收盘价或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基础确定。
(四)其他补充规则
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三、创业板
(一)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成交价格需在当日涨跌幅限制范围内确定。根据创业板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因此大宗交易价格需满足:
最高价:前收盘价的120%;
最低价:前收盘价的80%。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如新股上市首日或恢复交易后的股票)
成交价格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前收盘价的±30%;
2. 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若当日无前收盘价,则以当日竞价交易的实时成交价范围为基准。
(三)盘后定价交易
若通过盘后定价方式交易,成交价以收盘价或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基础确定。
(四)其他补充规则
申报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锁定期: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需遵守6个月锁定期规定。
四、北交所
(一)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限制范围内协商确定。(70%—130%)
(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如新股上市首日)
成交价格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最高价: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中的较高者;
2. 最低价: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中的较低者。
(三)其他补充规则
1.申报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无前收盘价的股票:成交价格需在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之间。
五、新三板
1. 价格上限:成交价格不高于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
2. 价格下限:成交价格不低于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3. 无前收盘价的情况:若股票无前收盘价(如挂牌首日),成交价格需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4.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