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投基金减持要在公告里先亮明身份,例如:

为啥要亮明身份?因为有福利,就像老年卡乘车免费一样,就像超市早起凭会员领鸡蛋一个,规则没变过:

当然咨询易还有一些补丁:

具体福利如下,简单来说就是和你肚子疼着急上厕所一样,憋的越久跑的越快:

如何亮明身份?在公告里面亮明就行吗?不是,需要申请被认证后才可以。认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简称“AMBERS系统”)(https://ambers.amac.org.cn),点击“政策申请”按钮,选择《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
第二步:点击右侧“新增”按钮,选择拟申请适用《特别规定》的基金。
第三步:填报系统信息。
第四步:提交有关附件。
第五步:点击提交。
第六步:办理完成与结果公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在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有关申请,并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公示信息页面上添加标识。
管理人可以在AMBERS系统中查看相关申请的“办理通过日期”。在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结束且相关申请办理完成之后,创业投资基金即可根据《特别规定》减持股份。
嗯,申请完毕且等到锁定期满解除限售后,就可以收网了。
收网涉及的公告情况如下:
1、强制性公告
根据5.24的减持新规,创投基金达到5%以上,纯纯的大宗也是一样,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2、自愿披露的承诺

在减持计划里,合计未到5%的两个股东因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减持额度也合并计算:


3、减持额度也可进一步细化
例如减持按各自股份所占比例对应减持份额:


之前也整理过,详见《创投股东减持分配的案例》。
4、变动1%的提示性公告


5、权益变动报告


收的太急或者太快就可能会出错,下面看几个违规案例:
1、违反自愿承诺减持前未披露

2、超比例减持

3、短线交易


嗯嗯,违规的案例确实不多,也许这也是为啥权益变动信披指引一直没定稿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