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丨定增5%股东,减持需要预披露吗?
信息披露丨定增5%股东,减持需要预披露吗?

信息披露丨定增5%股东,减持需要预披露吗?

中成股份 000151 第二大股东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 10 月 31 日,给上市公司发了份减持股票的《告知函》,说明其在 2024 年 10 月 22 日 – 10 月 31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票585 万股,持股比例减少超过 1.73%。

股份来源是中成股份在 2021年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把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来作为战略投资者,向其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834,437 股,占公司总股本7.36%,其背后的股东为甘肃国资委。

股份 2021 年 6 月 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 36 个月,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解除限售。

2021年6月9日的定增价格是6.04元,即使按12.42元最低的卖出价格来看,收益也蛮不错了,毕竟这几年很多机构都是亏损的。

股份来源梳理清楚了,现在来回答本文的核心问题: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定增的方式进来,成为了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有预先披露吗?

通过上市公司的公告数据来看,答案是:没有预披露,既没有提前3天,也没有提前15个交易日

我翻了一下当时的相关文件,里面在减持承诺这里,并没有做特殊的承诺,跟大股东和实控人也并非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定增之前,也并没有持股中成股份的股份。

截止至本文发布时间截止,上市公司和股东主体并没有收到监管部门的问询。

所以,结论是定增成为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卖出,不需要提前预披露,而是可以在事后进行补发公告即可。

2天还是3天?个人判断为2天,最好是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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