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丨富吉瑞持股5%股东超额减持,被监管警示
案例丨富吉瑞持股5%股东超额减持,被监管警示

案例丨富吉瑞持股5%股东超额减持,被监管警示

富吉瑞(688272)持股 5%以上股东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63,4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2024 年 4 月 16 日,富吉瑞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苏州兆戎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759,80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2024 年 8 月 13 日,富吉瑞披露《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结果公告》,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9 日期间,苏州兆戎实际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为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超出原计划减持数量 240,1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

超出原计划减持部分,苏州兆戎未按规定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迟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才予披露。

苏州兆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其中 240,191 股股票未按规定履行预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2019 年修订)》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4.1 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条、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7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延伸一下:

北交所打击违规减持,证监会亮剑,谁在瑟瑟发抖?

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持有首发原始股,他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承接方6个月内是不能减持的。

在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新定增(再融资新规后的参与的),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这一部分股票,受让方次日就可以卖出,这就是我们叫的常规大宗,还有一种概率很少的情况,就是上市公司董监高承接大宗交易,根据董监高的规定,他们6个月也是不能卖出的,否则将触发短线交易。

如果是混合持股的情况下,原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再次承接首发股份

未满6个月,如果股东又要卖出,这个时候股东只能卖之前持有的股份,而不能卖这次大宗承接的这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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