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购证券基金份额,属于变相减持吗?
换购证券基金份额,属于变相减持吗?

换购证券基金份额,属于变相减持吗?

最近有朋友在问:控股股东换购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到底属不属于变相的减持?出于好奇,我翻了下今年的相关公告。截止7月4日,有6家公司参与了换购。

通过公告来看,基本没有提及关于减持的任何信息,改用换购二字,公司给出的说法是为支持ETF市场发展,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从公告提前披露的时间来看,提前15个交易日,这个是属于二级卖出的规则,额度都不超过1%这个显然是占用了竞价的额度。

这个问题在2019年11月13日的时候,上交所、深交所就发表过相关的针对性回复:目前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使用股票认购ETF的行为,不存在变相减持、违规减持的情形,换购操作对二级市场影响较小。

给出的说法是: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沪深两大交所采取基金管理人、股东事前承诺,交易所事前、事中检查,事后监管等措施,确保股东认购ETF所用股份数量不超过减持规则规定的减持额度。

上市公司股东认购ETF份额使用的股份,计入减持规则规定的减持额度,与该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合并计算,不得超过当期可减持的股份额度。

此外,参与主体还需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股票认购获得的ETF份额,相比在二级市场上直接抛售股票减持,换购ETF的交易成本较低,且没有印花税,也仅有很低的换购费,而且换购ETF是市价交易(一定期限,目前没看到具体的要求)

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可在募集期使用单只或者多只标的指数成份股认购ETF份额,有利于基金管理人在成份股权重范围内降低建仓成本,优化投资者资产配置,有助于做大股票ETF规模,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通过投资ETF入市。

既然是换购,那当然是存在可以赎回的情况,但是根据我的翻找,目前没有发现一家上市公司股东赎回的。

是的,没有一家赎回。

并且,减持基金份额属于空白区域,减持新规并没有规定他的卖出需要公告,所以你们懂的。

基本来说:换购=减持。

懂ETF的朋友,应该知道ETF是存在套利机制的,在折价和溢价的时候做不同的操作,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翻找相关的策略文章,这里不多做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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