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其他公司代买、代持,并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减持,致四年年报信息失真,ST金花(600080.SH)董事长被罚900万元
委托其他公司代买、代持,并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减持,致四年年报信息失真,ST金花(600080.SH)董事长被罚900万元

委托其他公司代买、代持,并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减持,致四年年报信息失真,ST金花(600080.SH)董事长被罚900万元

9月5日盘后,ST金花(600080.SH)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邢雅江于2026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监管局对邢雅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处以900万元罚款。

对ST金花(600080.SH)董事长邢雅江的处罚,源于一年多前的立案调查。

2025年5月23日,因涉嫌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邢雅江进行立案。

时隔一年多,调查结果出炉。根据ST金花于2026年8月21日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西证监局查明了邢雅江涉嫌的两项主要违法事实。

其一,邢雅江通过实际控制的陕西聚昶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昶和商贸),安排该公司委托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新余兴鹏)参与ST金花的司法竞拍。新余兴鹏之后代为持有并减持了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5%的股份。

而聚昶和商贸参与竞拍的资金主要直接来源于邢雅江控制的公司。

其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邢雅江与儿子邢博越为父子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截至2022年2月16日,邢博越作为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已持有ST金花17.30%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ST金花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如邢雅江与一致行动人所持ST金花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减少超过1%时,邢雅江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ST金花并予公告。

但邢雅江未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并因此导致ST金花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陕西证监局认为,邢雅江未就持股变动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同时,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ST金花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前十名股东信息、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的一致行动情形不实,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

基于上述违法事实,陕西证监局拟对邢雅江作出行政处罚。针对未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持股变动信息的行为,拟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针对导致公司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拟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罚款。两项处罚合计共计900万元。 

四年旧案浮出水面 司法拍卖股权暗藏隐秘代持

事件溯源至2022年一场公开的司法股权拍卖。当年1月,西安中院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挂牌处置金花股份6689.7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7.92%。最终,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成功拍下部分股权,其中3344.88万股完成股权过户,登记于新余兴鹏名下。

彼时市场及公开股东名册,均认定新余兴鹏为该部分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时隔四年,陕西证监局回溯核查发现,这场公开拍卖背后暗藏隐秘代持,存在严重的信息披露隐瞒行为。

监管查实,新余兴鹏所持部分股权的实际控制人为金花股份时任及现任董事长邢雅江。其通过实际控制的陕西聚昶和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新余兴鹏参与本次司法竞拍,对应竞拍资金也均源自其控制体系内企业。

本次涉事隐匿股权共计838.62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25%,全程由新余兴鹏代为持有,未对外披露真实权属关系,形成典型的隐形持股。

隐秘持股快速清仓 违规套现全程未予披露

拍下股权完成代持布局后,邢雅江迅速启动减持套现。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短短四个月时间内,其通过代持平台持有的838.62万股金花股份股票全部减持完毕。

从司法竞拍布局、隐秘代持藏股,到快速清仓套现离场,整套资本运作历时一年有余。但全程真实股权归属、减持交易细节,均未通过上市公司公告对外披露,市场和投资者完全无从知晓。

图片来源:ST金花公告

直至2026年8月21日,ST金花披露公告,邢雅江收到监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场隐藏四年的隐形套现乱象才彻底曝光,监管就此项隐匿代持及违规减持行为,拟对其罚款350万元。

一致行动人信息瞒报 四份财报连续虚假记载

单一股权代持违规,仅是本次乱象的冰山一角。监管深入核查发现,邢雅江的违规行为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多期财报失真,信披违规情节更为严重。

2022年2月,邢雅江之子邢博越出任金花股份副总经理,彼时直接持有公司17.30%股份。根据监管规则,父子二人构成法定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及权属关系必须及时披露。

一边是邢博越公开持有的17.30%股权,一边是邢雅江隐秘代持、后续违规减持的2.25%股权,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发生重大变动,已触及强制披露标准。但邢雅江未按规定告知上市公司、未履行公告义务

该违规行为直接造成金花股份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四份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前十名股东名录、一致行动关系信息全部失真,严重误导市场投资者。针对该项重大信披违规,监管拟对邢雅江罚款550万元。

两笔处罚叠加,邢雅江本次合计被罚900万元,成为近年区域上市公司高管信披违规较重的处罚案例之一。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21-2026  云股智联(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 2025152376号

减持网

在线小助手

2026-09-20 18:05:42

Hi, 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

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将会尽快跟您联系!
取消
开启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