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盘后,ST金花(600080.SH)披露,公司董事长邢雅江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款900万元。
原因是:借马甲参与司法竞拍并代持减持,同时和儿子构成一致行动人却不在减持超1%时披露,把四期定期报告的前十名股东信息搅成了虚假记载。
这是把代持绕道和一致行动人隐藏两块拼在一起的案例。
今天咱们看三件事:马甲怎么穿的?父子这根线怎么把人绑死?以及900万这张罚单到底贵在哪?
一、马甲怎么穿的
时间拉回2022年1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ST金花6689.77万股,占总股本17.92%,其中3344.88万股(8.96%)划转至新余兴鹏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名下。
关键动作在后面,邢雅江实际控制的陕西聚昶和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新余兴鹏以其名义参与联合竞买,并代为持有竞拍所得的838.62万股,占总股本2.25%。
钱从哪来?公告写的是,竞拍资金主要直接来源于邢雅江控制的公司。
表面看是新余兴鹏买了8.96%,实际上其中2.25%是替邢雅江代持,真正的买家藏在马甲后面。
2022年11月22日到2023年3月2日,新余兴鹏把代聚昶和持有的这838.62万股全部减持完毕。
从竞拍到减持,整整一条线,名义持有人都是新余兴鹏,而实际控制人邢雅江的名字藏在水下。
二、父子这根线,绑得死死的
第二部分是收购管理办法里那条规定,邢博越是邢雅江的儿子,2022年2月16日起任ST金花副总经理,个人持股17.30%。
父子关系直接落入《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一致行动人的认定,两个人是一个主体。
规则也简单:二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之后,所持比例减少超过1%时,邢雅江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2.25%的代持股份被减持,已经超过1%的线,该披露。
邢雅江没披露。
后果就是,ST金花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前十名股东信息、以及股东之间的一致行动情形,全部不实,构成虚假记载。
四期报告,一期没落下。
三、900万
罚单分两笔。
第一笔350万元,对应未依法通知并公告持股变动,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落在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
第二笔550万元,对应导致四期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落在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
两笔加起来900万元。
未披露本身罚350万,但把定期报告搅出虚假记载,直接加到550万。
监管的态度很明确:你躲一次披露,可能只是程序违规,但你让四期报告都说了假话,性质就变了,罚得更重。
还有一个细节,邢雅江在2025年12月刚因未披露被取保候审事项吃过350万罚单,不到一年又来一张900万。
屡罚屡犯,说明代持绕道在这家公司不是偶发动作,是惯性。
四、马甲从来不是隐身衣
站在减持从业者角度,这个案子把两个老问题又摆到台面上。
第一,代持、抽屉协议,本质是绕开大股东和一致行动人的减持预披露与额度约束。
司法拍卖取得的股份,后续减持本就要走合规通道,作为一致行动人减超1%必须公告。
借个马甲代持,表面是第三方在卖,实际还是自己人在动。
但代持必然留痕:资金从谁的公司出,有银行流水,谁和谁签了代持协议,有文件,减持走谁的证券账户,有交易记录,人一问,还有笔录。
公告列的证据清单,银行流水、工商登记、协议、账户资料、询问笔录,一样不少。
穿透核查之下,马甲从来不是隐身衣,是定时炸弹。
第二,一致行动人,父子、夫妻、关联方,合并计算,每一笔减持都算整体在动。
靠马甲把名字藏起来,躲得过一时,躲不过穿透,特别是在金税四期之下。
这一点,和此前石药景峰叶湘伦案趋同,处罚不看金额大小,25万股要罚,2.25%也要罚,不看主观,只看程序是否到位。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减持这活儿,绕道的成本,从来比合规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