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违规减持,即将明码标价 26.08.19
大股东违规减持,即将明码标价 26.08.19

大股东违规减持,即将明码标价 26.08.19

过去大股东违规减持,可能被罚多少,一直是个模糊的概念。

法律写的是: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罚款,可以说是宽泛到没边。

现在,这个模糊结束了。

4月17日,证监会一口气出了两份征求意见稿,把违规减持的处罚,做成了明码标价的清单。

最核心的,是四组数字:2%、5%、4000万、5亿。

一、怎么定生死?

违规减持罚多少,过去看执法者的自由裁量,现在看两个硬指标:违规转让比例和违规转让金额。

规则,给划了两条基准线。

第一 从轻:违规转让比例不足总股本2%,或者违规转让金额不足4000万,罚款比例最低。

第二 从重:违规转让比例在总股本5%以上,且违规转让金额在5亿元以上,注意这个且字,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缺一不可,直接顶格罚。

夹在两条线中间的,是一般。

举个例子,某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限制期内抛了占总股本1.5%的股票、套现3000万,比例不足2%、金额不足4000万,从轻。

但同一个人,如果一次性抛了6%、金额超5亿,两个条件同时踩线,从重,罚款直接翻到转让金额的50%到1倍。

从业以来,从重的这个线,还没有见到人踩过,说实话,这个的实用性,基本没有,就是摆设,吓唬人的,叫人小心着点。

一个1.5%、一个6%,前者可能罚个零头,后者可能被罚到白卖。

二、同样是违规,为什么罚得不一样?

这份处罚规则,最专业的是把违规减持分成了四类,每一类的罚款比例都不一样。

分层的依据,是按行为的恶性程度。

最重的一类,是在限制期内转让原始股,也就是IPO前就持有的股份,一二级市场差价巨大,违规套利的空间最大,所以处罚最重。

从轻、一般、从重三个阶次,罚款比例分别是转让金额的30%以下、30%以上50%以下、50%以上1倍以下。

卖了多少,最高可以罚多少,等于白卖。

次重的一类,是其他绝对不能减的情形,比如董监高在禁售期内减持等,罚款比例20%以下、20%到30%、30%到1倍。

再轻一点的,是相对不能减,也就是有权减持、但方式违规了,比如卖的数量超了、或者没按规定提前公告,罚款比例降到10%以下、10%到20%、20%到1倍。

最特殊的一类,是未按规定暂停交易,也就是违反了二级市场的慢走规则。

这类本质上不算减持,危害性最低,罚法也不一样,按违法所得倍数罚,3倍以下、3到5倍、5到10倍。

简单说就是:你越没资格卖,罚得越狠。

三、认错,可以降一档

这份规则里,藏着一个非常实用的自救通道。

第十三条规定: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主动把违规卖掉的股票买回来,并且把差价上缴给上市公司,可以在法定幅度内降低一个裁量阶次。

也就是,如果你违规减持了,被发现之前还有一条回头路:把股票买回来、把赚的差价吐出来,处罚就能降一档,从重降到一般,一般降到从轻。

除此之外,还有几条从轻的加分项:被证监会或交易所发现之前,主动报告、公告并停止转让,违规时间离允许转让的首个交易日很近。

对应的,也有几条从重的扣分项:导致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短时间内大量卖出砸出异常波动,借用他人账户频繁买卖,以及,通过各种花式通道绕道减持。

四、绕道减持,被写进了从重名单

这份规则最值得玩味的一处,是从重情节里,把绕道减持的路径一条条列了出来。

利用司法强制执行、股票质押平仓、赠与等途径绕道减持,从重。

通过参与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限售股转融通出借、限售股股东融券卖出等方式绕道减持,从重。

这几条的列出,说明管理层已经摸透了违法的玩法。

质押平仓本来是被动减持的挡箭牌,现在被明确纳入了从重情节;

转融通出借和融券卖出,本来是变相减持的暗门,现在也被摆到了明面上。

还有一条更狠的:组织、参与、实施财务造假后违规减持,或者明知公司财务造假还减持,从重。

这是把减持和财务造假的利益链条,一起锁死了。

罚的比例写清楚了,但还有个问题没解决:罚多少,得先有个统一的基数。

同一天,证监会还发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补的就是这个。

过去违法所得怎么算,一直没有统一规则,这次明确了,违法所得就是通过违法获得的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交易类的,按交易获利或避损算,还能扣掉直接相关的成本和税费。

多个独立的违法行为,盈亏不能互相抵销,第一笔赚100万、第二笔亏50万,不能说自己只赚了50万。

罚则管比例,办法管基数,两份合在一起,明码标价这四个字才真正落了地。

五、处罚是治标,病根还在别处

这份新规出来之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了一个更深的判断:处罚违规减持,是治标,真正的问题,是一股独大。

他的逻辑是,违规减持的规模,远不如合规减持。

上市公司原始股东持股成本极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实现高额套现,这才是减持压力的真正来源。

而要解决这个问题,靠的不是罚违规,而是从源头优化股权结构,让企业在上市前就把相当比例的股份分散给机构投资者。

这话点到了根子上。

处罚规则能管住不能减的乱减,但管不住能减的想减。

明码标价解决的是违规成本的问题,解决不了减持动机的问题。

这份规则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它罚得多狠,而在于它第一次把违规减持要付出什么代价,写成了人人都能看懂的清单,过去大股东算的是能不能减持,现在还得加一条减错了要赔多少,明码标价的不是减持本身,是越线的成本,对老实人,这单子没什么用,对想动歪心思的人,这单子就是悬在头上的那把剑。

这也对从事减持行业的同僚们,提了更高专业要求,怎么能够帮股东做出合法合规的减持方案和超额收益,以及避免违规,这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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